古风小说 其他类型 二嫁京圈霸总,前夫不许来捣乱阮莞厉渊全文+番茄
二嫁京圈霸总,前夫不许来捣乱阮莞厉渊全文+番茄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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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樱里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阮莞厉渊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二嫁京圈霸总,前夫不许来捣乱阮莞厉渊全文+番茄》,由网络作家“三樱里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接下来的一个小时。阮莞在两个房间来回周旋,陪苏童安过了生日,又和江颂共进了晚餐,中途还接了丈夫厉明澜的电话。这可把假扮成服务生的私家侦探看傻眼了。这哪里是情妇,分明是间谍。不但如此,根据他专业的观察,阮莞显然是把两个男人送给她的东西,包装成了她亲手制作的礼物,又转送给了对方。这要是被发现,可谓是顶级修罗场!间谍都不敢玩得这么刺激。高低得是民间走钢索表演艺术家!一顿饭结束,阮莞去了卫生间。东隅公馆外门,江颂指尖夹着烟,靠在经历百年风雨的立柱上,浑身透着懒劲儿。“谁啊,公共场合吸烟,要不要脸。”苏童安抱怨的嘀咕声响起,不过小少爷今晚好心情好,唇角依旧高高扬着,欣赏着手里的卡皮巴拉。“是我。”一道声音在身边响起,苏童安被吓了一跳,瞪眼看去...

章节试读


接下来的一个小时。

阮莞在两个房间来回周旋,陪苏童安过了生日,又和江颂共进了晚餐,中途还接了丈夫厉明澜的电话。

这可把假扮成服务生的私家侦探看傻眼了。

这哪里是情妇,分明是间谍。

不但如此,根据他专业的观察,阮莞显然是把两个男人送给她的东西,包装成了她亲手制作的礼物,又转送给了对方。

这要是被发现,可谓是顶级修罗场!

间谍都不敢玩得这么刺激。

高低得是民间走钢索表演艺术家!

一顿饭结束,阮莞去了卫生间。

东隅公馆外门,江颂指尖夹着烟,靠在经历百年风雨的立柱上,浑身透着懒劲儿。

“谁啊,公共场合吸烟,要不要脸。”

苏童安抱怨的嘀咕声响起,不过小少爷今晚好心情好,唇角依旧高高扬着,欣赏着手里的卡皮巴拉。

“是我。”

一道声音在身边响起,苏童安被吓了一跳,瞪眼看去,就对上了江颂的视线。

江城几个大家族的关系盘根错节,几次联姻下来,更是沾亲带故。

他收起了少爷脾气,顺手将玩偶揣进了口袋里,颔首叫了一句“颂哥。”

夜色昏暗,苏童安身后是灯火璀璨的公馆大堂,晃得江颂眼睛疼,没看清对方掌心一闪而过的东西。

可苏童安却瞧见了江颂脖子上的白色围巾,和夏天格格不入。

他一乐,“您这是刚从北极回来?”

江颂叼着烟的唇角微微勾起,“女朋友送的。”

“女朋友?”苏童安来了兴趣。

他可听闻江颂是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,就连朋友小聚也从不带女伴,被人说圈子里第二个厉渊。

他试探,“也不知道什么天仙能迷住颂哥。”

江颂不接茬,“你呢,等人?”

“嗯。”

这次轮到江颂兴味打趣。

两个人立在门口,等着“各自的女伴”。

天气实在是热,江颂摘下厚重的围巾,垂在臂弯上,引得苏童安瞧了好几眼。

——怪了,怎么瞧着像是他送给阮莞的那条。

很快,他的脑袋里浮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。

——这条围巾不会也是从网上买的吧?

……

不远处。

侦探先生换下了服务生的衣服,穿着绿油油的吉利服,躲在灌木丛里侦查。

他手中举着相机,为阮莞捏了一把汗。

“刺激!修罗场要开始了!”

一道清冽的女声从他头顶响起,“是吗?那你想看更刺激的吗?”

男人不假思索,“当然想……”

他一顿,意识到不对劲。

僵硬抬头,就瞧见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正笑眼弯弯地看着他。

“阮……阮莞?!”

“嘘。”阮莞纤细的手指立在唇边,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,“我不是来抓你的,是和你谈合作的,有兴趣聊一聊吗,侦探先生。”

*

几米之遥,江颂的手机收到了阮莞发来的消息。

阮莞:我先走了,以后别联系了。

冷淡的文字于黑暗中映在江颂的眼底,指尖猩红的光点落在地上,顷刻熄灭。

苏童安疑惑,“颂哥,怎么了?”

江颂懒洋洋举起了手,掸了掸半空余烬的烟,“没什么,我先走了。”

“不等嫂子吗?”

“她啊,又闹脾气了,下次带你见。”

江颂高大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,苏童安收起了无害单纯的表情,无所谓耸耸肩。

暖色的灯光穿过复古彩色的玻璃窗,斑驳地洒在那白玉似的脸蛋上。

过分漂亮。

直到,他也收到了一条消息。

阮莞:你身体既然没事,以后不必联系了。生日快乐。

晚风吹过,树影婆娑。

苏童安脸上的笑容渐渐收起,那双漂亮的眸子越发阴沉。

他不明白,明明十分钟前还下厨给他做长寿面,亲手做毛毡玩偶,祝他生日快乐的人,会变得这么冷漠生硬。

就像是一场温暖的梦,转瞬醒来,身边空空荡荡。

他攥紧手机,刚好瞧见在路边打车的阮莞。

灯下的那抹浅橘色,格外吸睛。

他快步走过去,甚至忘记了伪装,声音冷厉:“你撞了我,现在是不想负责了吗?”

夜色弥漫,大雾四起。

阮莞偏过头,一改素日的温和,面上清冷。

“苏童安,耍我很有意思吗,你当初是故意撞在我车上的,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吗?”

苏童安瞳仁一缩。

她是怎么知道?

*

江颂折了回来。

他的东西落在包厢了。

灯光阑珊处,只见苏童安站在路边,拉着一个女人,一抹熟悉的浅橘色闯入他的眸底。旋即,就被苏童安宽阔的肩膀遮得严严实实。

十来米的距离,不算近。

但或许是夜晚太寂静,迎面的晚风吹来,夹杂的着苏童安撒娇卖痴的告白。

——“姐姐,对不起,是我错了。”

——“我见到你第一眼我就喜欢你,所以我故意撞在你的车上,故意让你对我负责,故意想待在你身边……”

——“后来才知道,你结婚了,可你丈夫对你不好,不是吗?你为什么不能回头看看我呢?”

江颂脚步稍滞,眼底浮出玩味。

不过他对别人的事情不感兴趣,很快就收回目光,抬脚进了东隅公馆。

如果他多逗留那么一会儿,就会看到女人推开了苏童安时,露出了一双柔和的眉眼。

她真诚道,“我很爱我的丈夫,哪怕他不爱我。”

提起丈夫,阮莞目光含笑,比晚风更温柔,身后恢弘复古的百年建筑都黯然失色。

苏童安紧攥指尖,心口闷得厉害。

他攥住了阮莞的手腕,“姐姐,刚才是我喝多了胡说的。我身体还是不舒服,爸爸妈妈忙着生意从不管我,我可以付你钱,不,付你原来十倍的钱,你继续照顾我,好不好。”

阮莞垂眸。

清凉月色洒在她额前的碎发,投下了蓝色的阴影,教人看不清她的表情。

空气安静,苏童安仿佛能听到他鸣动的心跳。

奇怪,他从未有这么一刻如此紧张。

——“你付多少?”

晚风里,阮莞的声音很轻,像是栀子盛开,钻进了苏童安的耳里。

他赌对了。

阮莞她真的需要钱。

而他最不缺的,就是钱。

少年眸子亮晶晶的,“一道菜,十万,可以吗?”

阮莞抿了抿唇。

半晌,发出了一声“好”。

不远处。

专业的侦探先生完整地录下了全过程,听到“一道菜十万”时,嘴巴咂摸出点酸味,反手将这段视频发送给了他的雇主。

天杀的!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嫉妒得睡不着觉吧!


明丽的灯光下,阮莞叫住了愤然离席的厉明澜。

她声音温柔,“明澜,无论你现在喜欢谁,但我相信,你会喜欢我的。你看,你不是送了我生日礼物吗。”

不存在的生日礼物,这一刻派上了用场。

或许厉明澜真的是吃毒菌子吃多了。

他竟没有反驳。

而是停下脚步,回头盯着她,面有嘲弄。

“阮莞,你不会以为我送你生日礼物,是喜欢你吧。”

“告诉你,我喜欢的人只有沈枝枝,和你结婚只是想刺激她回国。”

“现在她回国了,你没有利用价值了,明白吗?”

“……”

他说的残忍,像是一颗颗子弹,穿透了跳跃的心脏。

但对于阮莞,仿佛一颗颗糖果,入口香甜。

她得到了她想要的。

她努力抑着弯起的唇角,声音惨淡:

“明澜,既然你这么讨厌我,那我会成全你和沈小姐。”

“你放心,我不会让你和沈小姐背负骂名。”

“……”

字字句句都深情。

任谁听到这番对话,都会说她爱惨了厉明澜。

而厉明澜正在气头上,摔门离开。

阮莞收起了情绪,慢条斯理又坐了下来,吃干净了面前的牛肉面,回到房间继续收拾行李。

周五一早。

她结清了赵嫂的工资,将22寸的行李箱放进了后备箱,便开车离开了明岚别墅。

等她到了公司,同事们眼睛里冒着光,纷纷围了过来:

“丈夫的容貌,妻子的荣耀,阮组长你配享太庙!”

“是啊,莞莞姐!你也太能藏了,姐夫这么拿得出手,你竟然瞒得死死的!”

“你上辈子是戒过赌吗,要是我,我恨不得把我头像设置成我俩合影!”

“……”

阮莞有些尴尬。

她多少猜到了,厉渊会引来一些讨论。

但实际来看,还是有点夸张了,就连隔壁部门都惊动了,组团过来串门,想要看看她传闻中的神颜老公。

阮莞不好反驳,也不好承认。

只说有时间大家一起聚聚,她请客。

今天高月请假了,一旁的林语莺将职场的客套话当了真,一脸喜悦道:“那太好了!择日不如撞日,就今天下班怎么样?我知道附近有一家新来的日料,味道不错。”

李静皱眉,“那家店人均一千,可不便宜。”

林语莺微笑,“莞莞姐老公可是连警方悬赏的十万奖金都不要了,怎么会计较这点钱呢,对吧~”

阮莞笑了。

原来在这里等着她。

林语莺是认识厉明澜的,之所以昨天没当场揭穿,八成是因为她近视,不能确定。

而过了一夜,她意识到那人不是厉明澜后,以她的脑回路,多半是认为昨天来接自己的厉渊是她找的演员——只是和厉明澜有五六分像。

今晚有戏看了。

“行,就定那家吧。”阮莞一锤定音。

“好!”林语莺眉开眼笑,主动联系了餐厅。

随后,她又点开了微信,把这家店推荐给了沈枝枝。

林语莺:学姐,这家日料很不错,你回国后我们还没见过,哪天有空我请你吃这家~

沈枝枝没第一时间回复,但林语莺也不着急。

反正对方会看到的。

昨天沈枝枝受伤,厉明澜陪她去医院,出于礼貌,她一定会请厉明澜吃饭。

而这家日料家的位置就在厉氏集团的不远处,是最好的选择。

尤其今天是周五。

不出意外,他们今晚一定会遇上。

林语莺微微一笑。

也不知道厉明澜瞧见了他的“替身”时,会是什么反应?

*

下午,编辑部来了一个熟人。

江颂。

自从上次江颂当众拿走了阮莞的钥匙,大家就都知道二人关系不错。

因此,当有人瞧见了江颂后,第一个反应是:“江少,你是来找阮组长采访的吗?”

江颂没说话,只是用一双眼睛盯着阮莞。

这是“翻车”后,江颂第一次出现在她面前。

阮莞猜,江颂现在一定很恨自己。

像他这种公子哥,一出生就站在金字塔顶端,“围巾”的事情他感觉自己被摆了一道,必然生气。可为了成全沈枝枝,他又不得不继续攻略。

在众人的目光中,阮莞佯作什么都不知道,走了过去。

可还没走近,就听到江颂抬高了音量道:

“我是来找林编辑的,上次是我态度不好,这次来道个歉。”

说着,还从身后拿出一束百合花,错开了阮莞的肩膀,走到林语莺面前。

林语莺一愣,看了看花,又对上了江颂的桃花眼后,俏丽的脸庞浮出了红晕,小声道:“没关系的,上次也是我的提纲准备不充分……”

围观的同事面面相觑,小声议论着:

“怎么回事?上次江大少不是说他是为阮组长来的吗?”

“是啊,阮组长都走过去了,可江颂像是不认识她似的。”

“唉,谁能拿到这次封面,谁就升副主编,我还以为莞莞姐这次稳了呢!”

“……”

议论声很小,但还是钻进了阮莞的耳中。

她停下了脚步。

对于谁能拿到这刊封面,她并不在意。

辞职报告已经写好了,只要完成手里的工作,她就会提交辞呈。

阮莞回到了工位上,心无旁骛地继续处理工作,没再关注江颂的行动。

她沉得住气,可别人就不一样了。

大家吃瓜的欲望达到了顶峰。

李静和阮莞关系最好,她连人带椅子滑到了阮莞身边,低声问:“莞莞,你和江少吵架了?”

阮莞摇摇头,“没有。”

“怪了,上次江少分明不满意林语莺的采访,都把人骂哭了,还说他是为了你来的,我们都以为是你把人请来的……”

“我是邀请了江颂,但他没答应。”

“怎么会这样呢……”

李静喃喃,回忆着上次江颂拿走阮莞卡皮巴拉的表情,着实暧昧了些。

如果不是知道阮莞的性格,她多少会以为二人有点什么别的关系。

“好啦,别想了。”阮莞道,“我要点星冰乐,你要吗?”

李静瞬间被转移注意,飞快道:“抹茶星冰乐,半糖,燕麦奶,去搅打奶油!谢谢!”

半个小时后,阮莞下楼取奶茶。

电梯打开,撞见了江颂。

电梯内只有他一个人,头顶的灯光落在他身上,眸色晦暗。

阮莞没动,打算坐下一班。

两扇门即将合上时,一只冷白伶仃的手腕从门里伸出,攥着她的手腕,将人拉进电梯。

“阮莞,骗了我就跑,是以为我不会生气吗?”


阮莞是厉渊的弟媳,也是半个厉家人。

况且,厉渊虽和他们年纪差不多,但身边从没什么女人。自从陆家宣布厉渊为继承人后,无论是京圈还是江城的人,都想方设法拉拢厉渊。

金钱,美色,轮番上。

可厉渊八风不动。

所以,厉渊刚刚说的应该是:我家人。

江颂掐灭了烟,快步走到了车前,“渊哥,顺路也捎我一段呗。”

*

晚风温柔,月光清凉。

江颂如愿搭了车,坐在了副驾驶。

身后,阮莞的手机传来了电量不足的提示音。

江颂特意拿出了充电器。

回头,却见阮莞的手指屈起,敲了两下驾驶位的椅子,弹出了无线充电的磁吸板。

江颂突然道:“你怎么知道这里有暗格?”

阮莞一顿。

是上次她见厉渊这么操作过。

她见过一次,就学会了。

这本没什么,她和厉渊现在名义上是大哥和弟妹的关系。她只需要回答,她坐过厉渊的车就好。

可因为上次就是在这辆车上厉渊提出了结婚,所以阮莞下意识有些心虚,反倒不知道怎么回答。

——“江颂,你的话太多了。”

厉渊沉沉的声音响起。

瞥见厉渊一只手支着窗,阖眸养神,江颂抿了抿唇,没再说话。

阮莞也松了口气。

车子安静了一会儿,直到司机驶上快速路,江颂打破了静谧,“渊哥,不是先送阮莞去江湾吗?”

“不,先送你。”厉渊声音疏离而淡漠。

“为什么?”

“近。”

“???”

江颂诧异回头,从公安局出来转两个弯就是江湾,也就是厉渊给阮莞空出来的房子的位置。

而他所在的江家老宅城南,和厉家老宅距离很近。

所以——

厉渊的“近”,是指怎么个近法?

江颂张了张嘴,却见厉渊又阖着眼眸,他要说的话咽了回去,

转眼,到了江家。

车子停稳了,江颂佯作一副恍然的样子,狐狸眼中盈着笑意,“渊哥,我刚想起来,我哥们儿约我去江湾打球,劳烦你司机再载我去一趟呗。”

而司机已经下车,帮他打开了副驾的门。

后排,厉渊温声道,“替我向江伯父江伯母问好。”

逐客意味不言而喻。

江颂不情不愿,只能下车。

回程的车上,没有了江颂,气氛格外安静,司机关闭了挡板,车座后排安静得仿佛只能听到二人呼吸的交缠。

阮莞打破了沉默,“今天你怎么会和江颂来我家?”

厉渊:“碰巧。”

见他只吐出了两个字,没有继续讲话的意思,阮莞也不问了。

她偏头,看向了窗外。

—— “上次京江高速路坍塌是人为的。”厉渊突兀道。

阮莞心下一惊,“是谁?”

“还在查。”

窗外灯光照进了昏暗的车内,整个城市的纸醉金迷从厉渊高挺的鼻梁上掠过,却照不进他的眼,深邃的眼底依旧一片荒芜。

车内静悄悄。

厉渊表示,“所以我需要结婚,需要一个妻子,需要一个继承人。要是你害怕,婚姻可以取消,厉家那边我也会帮你解释。”

“不害怕。”

阮莞飞快道。

她不但不害怕,心里还松了一口气。

她之前想过很多遍,为什么厉渊会找自己结婚。

现在她明白了。

厉渊需要一个妻子和一个继承人,来打消一些人以为“害死了他,就能夺回陆氏继承权”的想法。

而他对自己,知根知底,是合适的妻子人选。

阮莞需要厉渊的势力。

而厉渊也需要她的存在。

纵然他们没有感情,但利益捆绑,是比起爱情更可靠的关系——这也是阮莞的舒适圈。


“每一件都价格昂贵,是我哥对枝枝姐的心意。”

“很羡慕吧,你和我哥结婚的时候,我哥都懒得和你办婚礼呢。”

“你这辈子也穿不上这么好看的婚纱了。”

“不像是枝枝姐,我哥最爱她了,什么好东西都会给她,一定会给她一场世纪婚礼。”

望着洁白的婚纱,小姑娘也有些春心萌动,嘟囔道,“等我以后和江颂哥哥结婚了,也要办一场世纪婚礼!”

阮莞眉梢一动。

看来厉雅沫不知道江颂喜欢沈枝枝的事。

“雅沫,别这么说。”沈枝枝摇摇头,“我回国只是想更好的进行科研,不想纠结于儿女情长。”

厉雅沫愈发敬佩沈枝枝,“其他女人都恨不得嫁进豪门,当阔太太,但枝枝姐你不一样,你比那些女人更有追求,所以才会吸引我哥的吧!”

字字都在内涵阮莞。

“对了,枝枝姐,你不知道你在某音爆红了吧,网友都夸你是美女科学家,我同学也都夸你漂亮,我们合个影发朋友圈吧,他们一定羡慕坏了!”

“好,都听你的。”沈枝枝宠溺道。

可二人都没发现,她们的自拍把阮莞也拍了进去。

照片刚一发出,就有了很多点赞。

“哇,枝枝姐,好多人都点赞了,我哥,江颂哥哥,白辰哥,童安,还有……大哥!”

闻言,沈枝枝眸子一动。

厉渊也点赞了?

厉雅沫惊喜道:

“我的天!我大哥从来没赞过我的朋友圈,他也很少发朋友圈,大都是转发一些京城陆氏的新闻,特别高冷。今天我也是借了枝枝姐你的光呢!”

沈枝枝脸一红,“是吗?”

江城没有人不知道厉渊。

当初沈枝枝稳坐国际高中第一的位置,就听说过江城一中比她大了三届的厉渊。

拿遍了各大学科竞赛的奖项,是真正的学神。

当初沈枝枝也遗憾于无法和厉渊一决高下。

后来她才知道,厉渊是厉明澜的堂哥。

“枝枝姐,你看,我同学夸你漂亮呢!”厉雅沫的声音打断了沈枝枝的回忆。

入目就是朋友圈的评论。

[落坨翔子]:我靠!大美女啊!是明星吗,也太漂亮了?是单身吗?想要联系方式!

[AAA哈尔的移动充电宝]:我也要!

[猛女林黛玉]:我也要!

看到这么直白的夸赞,沈枝枝脸上有些烫。

身后,王助也适时拍马屁道:“沈小姐天生丽质,厉小姐的同学都很有眼光。”

听到这句话,阮莞笑了。

一句话夸了两个人,王助还真是高情商,难怪站队站得那么快。

“你笑什么!”厉雅沫不悦回头,为了故意气阮莞似的,还吩咐人找来了投屏器,将屏幕投屏到了100寸的电视上。

阮莞也配合地,瞥了一眼。

就见到了最新评论。

[江颂]回复[落坨翔子]:你嫂子。

厉雅沫顾不上和阮莞拌嘴,脸蹭地一下红了。

显然,她以为这句“你嫂子”是指照片上的自己。

而这一抹红晕落在沈枝枝眼中后,她眼底浮出些怜悯,抿了抿唇,什么也没说。

她总不能直接告诉厉雅沫,江颂意有所指的人是自己吧。

那太残忍了。

沈枝枝对待女孩子,自诩一向温柔,此时开诚布公,不符合她的性格。

二人坐在一排,却各怀心思。

屏幕上——

[落坨翔子]:失敬失敬,原来是嫂子,颂哥好眼光!

[苏童安]:滚!叫谁嫂子呢!

[落坨翔子]:???

[厉明澜]:是我妻子。

[落坨翔子]:……究竟是你仨谁老婆?

这给孩子整不会了。

厉雅沫感叹,回复同学:[唉,都怪枝枝姐太抢手了~]


贱不贱啊!

你是傻逼吗!

余音绕梁,回荡在雨中,格外清晰。

阮莞抿唇,努力忍笑。

共事这么久,高月头一次说到了她心坎里。

电话另一头。

厉明澜被气得不轻。

他意识到阮莞身边有外人在,想发怒又不能发,只能气冲冲挂断了电话。

一想到厉明澜出奇愤怒的模样,阮莞就忍不住发笑。

但她不能笑出来。

于是她紧抿着唇,肩膀轻轻颤抖。

几滴雨飘了进来,落在了她的脸上,一片莹润。

周围的人以为她哭了,慌忙道:“莞莞,别哭啊……说不定有误会的。”

只有高月心中快意。

虽和预料中的不一样,但只要阮莞难受,她就开心。

她清清嗓子,“要我说,比起容貌和能力,还是原生家庭更重要。像是语莺,是豪门小姐,出门都有司机接送。而有些人只能是依靠男人的菟丝花,将来被抛弃了,都没处哭呢。”

高月说着,雨幕中出现一道高大身影,她眸色一喜,露出了几分娇羞情态。

是她的男朋友来接她了。

“你怎么来了,不是说我搭同事的顺风车回去吗?”

“因为我担心宝贝你呀。”

“就你嘴甜~”

高月脸上带着红晕,挽住了来人,对大家介绍,“这是我的男朋友,孙维,在厉氏集团上班。”

男生模样清秀,个子挺高。

“月月,你男朋友蛮帅的呢。”

“在厉氏集团工作,那学历挺高的吧,厉氏可不好进呢!”

对于夸奖,高月照单全收。

她是典型的pnd人格,最喜欢的就是成为全场的焦点。

交谈间,一辆架构流丽的黑色红旗国礼停在杂志社的门前,京A的牌照十分晃眼,挑高大尺寸的车头压迫感极强。

众人的注意力纷纷从高月的男友,转移到了车上。

“我去,头一次看到红旗国礼,还是京A的牌子。”

“这车很贵吗?”

“不贵,也就700万,但重要的是,这辆车有钱也未必能买得到。”

“……”

也就700万?都能买一辆劳斯莱斯幻影了。

这让大家都十分好奇车主的庐山真面目。

雨水朦胧中,车门打开,一把黑色的自动伞随之撑起。

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下了车,身量极高,宽肩,窄腰。行走间,剪裁流畅的西裤完美贴合臀部和腿部,能看到肌肉线条的力量感。

堪比顶级男模。

雨滴在黑色的伞面上飞溅,随着距离越来越近,周身散发的压迫感也越来越强烈。

而阮莞在看到男人的瞬间,瞳仁扩大。

比起八年前,男人此时褪下了少年的清瘦纤细,周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张力和魅力。

她不由得朝前面迈了半步。

高月瞥见,讽道:“怎么了阮组长,见人家有钱,想认识认识?”

随着最后一个字落下。

男人刚好停在了阮莞身前。

空气中,响起惊呼声。

雨伞抬起,那张浓烈英挺的五官全然暴露在众人面前,让不远处当红男星的高奢广告,都黯然失色了几分。

熟悉的冷冽味道裹挟在潮湿的空气中,阮莞攥着衣角。

是厉渊。

他回来了。

阮莞垂下眼睫,不自觉避开了厉渊的目光。

华灯初上,车水马龙中红色的闪光灯,宛如人急促的呼吸,穿过雨雾落在她的脸上,像是荡漾着微醺的胭脂。

空气沉默,只有雨声。

林语莺有将近三百度的近视,没戴眼镜,又隔着雨雾的潮气,只觉得面前的人和厉明澜有些相似。

她毕业于国际高中,一所江城有名的贵族学校。

厉明澜、沈枝枝是学校的风云人物,林语莺比他们小两届,因同在一个社团,有些交际。

不过,自从高中毕业后,她也没见过厉明澜了。

哪怕阮、厉两家联姻,她也只见过两三次,还都是远远见的。

所以,她见面前的人和记忆中的学长有五六分相似,便当成了厉明澜,心中骤然一惊。

厉明澜真的来接阮莞了?

怎么会呢……

林语莺的表情变幻。

不知道是哪个同事先开了口,“阮组长,这是你老公?”

这句话点燃了沉默。

阮莞正要否认,厉渊在睨了眼高月后,视线又没有温度地扫了眼她身边的孙维,“你男朋友?”

高月脸上一红。

这个男人是来和她搭讪的?

可笑的是,大家竟然以为他是阮莞的老公。

她像是一只斗胜的公鸡,仰起头道:“对。”

话音落下的瞬间——

空气凝结,耳边呼啸着破风的声音,等众人反应过来时,就见厉渊反手就扣住了孙维的肩膀,将人过肩摔在了地上。

积水溅起,没人看到他是怎么出手的。

“阿维!”高月惊呼上前。

她一把拦在了厉渊面前,“喂!你不能因为追求我,就打我男朋友吧,大不了我当你女朋友行了吧!”

厉渊面无表情。

垂落在他额前的黑色碎发,和他冷白的皮肤、绯薄的唇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。

一双眸子凌厉又漫不经心,透着野蛮生长的桀骜不羁,偏又生了一副矜贵样貌,异常矛盾。

“你男朋友涉嫌经济犯罪,是警方抓捕的逃犯。”他声音冷淡、平静。

高月愣住,转头看向了男友。

而孙维身子一颤,不顾身体的剧痛,转身要跑。

可来不及了。

安静的马路上,警笛声骤然响起,红蓝光线穿透雨幕,一辆蓝白相间的警车急速驶来。

刑警很快制服了孙维。

——五分钟前,他们收到线报,一个重大经济诈骗犯在静北路附近出现。

“没想到还是咱们人民群众力量大,比我们先一步制服了罪犯!”

一旁,高月跌坐在地上。

她如何也想不到,她的男朋友竟然是经济诈骗犯……

一想到不久前自己曾借了他50万后,高月一个激灵起来,疯了似的拉住了孙维,“钱!把钱还给我!”

可得到的回答是:“钱早就花了,没了。”

高月彻底傻了。

带队来的刑警队长正打算感谢热心市民,结果对上了厉渊的目光后,愣了一下,“厉队?”

“好久不见,张齐。”

张齐格外激动!

“刚才那通报警电话,是您打的吧!”

“我就说,这个小子整容整得他亲妈都认不出了,没经过训练的市民很难和通缉令上的照片对上!”

“这个小子是A级通缉犯,悬赏10万,厉队要是不忙,和我回队里办一下手续?”

对于张队长的热络,厉渊显得有几分疏离,“不必了,我还有事。”

这种态度倒不会让人不适,仿佛他天生就该这么冷漠,对谁都如此。

偏偏,下一秒。

男人弯腰拾起地上的黑伞,修长的指尖握着黑色的伞柄,撑在阮莞的头顶,阴影和声音一同从头顶泄下。

“走吧,回家。”